发布时间:2025-10-15
近年来,机构投资者的“共同所有权”(common ownership)现象在资本市场引发广泛关注。大量机构投资者同时持有产品市场竞争对手的股份,学界和监管层担心这可能改变企业竞争行为并影响市场效率。这一问题不仅在国际市场上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战略背景下,也为我们理解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治理机制提供了新的启示。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助理教授倪政辉与合作者(Ben Charoenwong、叶乔治)撰写的论文Active Mutual Fund Common Owners’ Returns and Proxy Voting Behavior近日已被经管类顶级期刊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JFQA) 接收并线上发表。
该研究系统检验了主动型共同基金在持有竞争对手企业股份时的投资回报与治理行为。结果表明,高度共同所有权的基金在风险调整后获得了显著更高的回报,即便扣除管理费之后依然能够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同时,这类基金的基金经理往往收取更高费用,并在股东大会投票中表现出独特倾向:更可能反对提高高管薪酬与业绩敏感度的提案,并更倾向支持与竞争对手有交叉董事关系的候选人。这些证据显示,共同基金可能通过代理投票等治理机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政策。
本研究不仅为理解共同所有权如何影响共同基金的业绩与激励提供了直接证据,也为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角色提供了新的视角。研究成果对投资者、监管机构以及企业决策者都具有重要启示:共同所有权不只是竞争政策的一个抽象概念,更是影响资本市场回报与治理实践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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